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此外,必须明白的是,字义是对隐藏在它里面的真正真理的一种保护,以免它们受到伤害。它以这种方式成为一种保护:字义可以被这样或那样转动,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来解释,而不会伤害或侵犯它的内在。因为当一个人以这一种方式来理解字义,那一个人以那一种方式来理解时,这不会造成伤害;但当违反神性真理的虚假被引入时,这会造成伤害;然而,只有那些确认虚假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暴行以这种方式施加在圣言上。这就是字义所保护的,它向那些处于来自其宗教的虚假,但没有确认这些虚假的人提供这种保护。在圣言中,作为这种保护的圣言字义就由“基路伯”来表示,也由基路伯来描述。这种保护由亚当和他的妻子被赶出伊甸园后,安置在伊甸园入口处的基路伯来表示;对此,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又使基路伯住在伊甸园的东边,还有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3, 24)
没有人明白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基路伯”、“伊甸园”和那里的“生命树”,以及“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表示什么。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305-313节)在解释这一章时,解释了这些细节,即:“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进入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灵义的真理获得这个入口;“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表示在最外在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像字义上的圣言,字义可以被如此转动。会幕内安在约柜上方的施恩座两头的金基路伯也是这个意思(出埃及记25:18-21);“约柜”表示圣言,因为它所包含的十诫是圣言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基路伯”表示保护。因此,主在两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37:9; 民数记7:89);祂以属世意义说话,因为主只在完全中与人说话,而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完全中(可参看TCR 214-224节)。会幕的帷幔和幔子上的基路伯也并非表示别的东西(出埃及记26:1, 31),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幔子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最外在事物或终端,因而表示圣言的最外在事物或终端(可参看TCR 220节)。刻在耶路撒冷圣殿的墙壁和门上的基路伯(列王纪上6:29, 32, 35)同样是这个意思(参看TCR 221节),新殿内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也是如此。
由于“基路伯”表示保护,以防止主、天堂和诸如从内层在圣言中的那种神性真理被直接靠近,而是通过最外层或终端被间接靠近,所以论到推罗王,经上说:
你封印尺寸,充满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保护或遮盖的那一位的展开;保护或遮盖的基路伯啊,我必将你从火石中间除灭。(以西结书28:12-14, 16)
“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王”表示圣言,这些知识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很明显,“推罗王”在此表示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基路伯”表示保护,因为经上说,“你封印尺寸”、“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基路伯啊,你是保护或遮盖的那一位的展开”、“保护或遮盖的基路伯啊”。这里提到的“宝石”是指属于字义的事物或内容(可参看TCR 217—218节)。由于“基路伯”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以及一种保护,所以在诗篇,经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骑着基路伯。(诗篇18:9, 10)
以色列的牧者,坐在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耶和华坐在基路伯上。(诗篇99:1)
“骑着基路伯”和“坐在基路伯上”是指在圣言的最外在意义或终端意义上。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和这真理的性质或品质以四活物(四活物也被称为基路伯)来描述,还以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6等)来描述(参看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揭秘启示录》,239, 275, 314节)。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