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另外,必须知道的是,字义是一种保护,以防止隐藏其中的纯正真理受到损害。它之所以起到保护作用,是因为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照着对它的理解来解释,而它的内在则不会受到损害或侵犯。但是,人若引入与神圣真理相对立的虚假,就会造成损害,并且只有那些确信虚假观念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这就是向圣言施暴的方式。字义则能起到保护作用,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那些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具有虚假观念的人就出现这种问题,而那些没有确信这些虚假的人则不会。圣言的字义起保护作用就是圣言中基路伯所表示的,并且在圣言中以它们来描述。亚当及其妻子被逐出伊甸园后,安设在伊甸园入口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保护。对此,我们读到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东边安设基路伯,还有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3,24)
没有人明白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基路伯”、“伊甸园”、“生命树”和“剑的火焰四面转动”分别表示什么。这些细节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论述本章的章节里已经予以解释。其中:“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通向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属灵之义的真理获得这入口;“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表示最外围的神圣真理,诸如字义上的圣言,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安在施恩座两头、圣所的约柜之上的金基路伯的意义也一样(出埃及记25:18-21),“约柜”表示圣言,因为它里面的十诫是圣言的原型。“基路伯”表示保护。因此,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37:9;民数记7:89);祂以属世之义来说话,因为主只在完全中与人说话,而字义中的神圣真理就在它的完全中(参看214-224节)。绣在会幕帘子和幔子上的基路伯也并非表示别的(出埃及记26:1,31),因为会幕的帘子和幔子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最外层(参看220节)。刻在耶路撒冷圣殿的墙和门上的基路伯(列王记上6:29,32,35,参看221节),以及新殿内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所表相同。
因为“基路伯”表示保护,以防止直接靠近诸如内在地存在于圣言中的主、天堂和神圣真理,而是通过最外层间接靠近。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护卫的基路伯啊,我已在火石当中将你除灭。(以西结书28:12-14,16)
“推罗”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王”表圣言,圣言就是这些知识的所在和源头。显然,在这段经文中,“推罗王”表圣言的最外层,“基路伯”表保护,因为经上说:“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以及“护卫的基路伯”。此处提到的宝石表属于字义的事物(参看217和218节)。因为基路伯表圣言的最外层及其保护,所以在大卫的诗篇中,经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骑着基路伯。(诗篇18:9,10)
坐在基路伯上的以色列牧者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坐在基路伯上的耶和华。(诗篇99:1)
骑着基路伯或坐在基路伯上表圣言最外在的意义。圣言中的神圣真理及其性质以也被称为基路伯的四活物来描述(以西结书1,9,10章),还以宝座中和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6等)来描述(参看我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破解启示录》239,275,314节)。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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