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另外,必须知道的是,字义是一种保护,以防止隐藏其中的纯正真理受到损害。它之所以起到保护作用,是因为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照着对它的理解来解释,而它的内在则不会受到损害或侵犯。但是,人若引入与神圣真理相对立的虚假,就会造成损害,并且只有那些确信虚假观念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这就是向圣言施暴的方式。字义则能起到保护作用,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那些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具有虚假观念的人就出现这种问题,而那些没有确信这些虚假的人则不会。圣言的字义起保护作用就是圣言中基路伯所表示的,并且在圣言中以它们来描述。亚当及其妻子被逐出伊甸园后,安设在伊甸园入口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保护。对此,我们读到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东边安设基路伯,还有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3,24)
没有人明白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基路伯”、“伊甸园”、“生命树”和“剑的火焰四面转动”分别表示什么。这些细节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论述本章的章节里已经予以解释。其中:“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通向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属灵之义的真理获得这入口;“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表示最外围的神圣真理,诸如字义上的圣言,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安在施恩座两头、圣所的约柜之上的金基路伯的意义也一样(出埃及记25:18-21),“约柜”表示圣言,因为它里面的十诫是圣言的原型。“基路伯”表示保护。因此,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37:9;民数记7:89);祂以属世之义来说话,因为主只在完全中与人说话,而字义中的神圣真理就在它的完全中(参看214-224节)。绣在会幕帘子和幔子上的基路伯也并非表示别的(出埃及记26:1,31),因为会幕的帘子和幔子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最外层(参看220节)。刻在耶路撒冷圣殿的墙和门上的基路伯(列王记上6:29,32,35,参看221节),以及新殿内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所表相同。
因为“基路伯”表示保护,以防止直接靠近诸如内在地存在于圣言中的主、天堂和神圣真理,而是通过最外层间接靠近。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护卫的基路伯啊,我已在火石当中将你除灭。(以西结书28:12-14,16)
“推罗”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王”表圣言,圣言就是这些知识的所在和源头。显然,在这段经文中,“推罗王”表圣言的最外层,“基路伯”表保护,因为经上说:“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以及“护卫的基路伯”。此处提到的宝石表属于字义的事物(参看217和218节)。因为基路伯表圣言的最外层及其保护,所以在大卫的诗篇中,经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骑着基路伯。(诗篇18:9,10)
坐在基路伯上的以色列牧者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坐在基路伯上的耶和华。(诗篇99:1)
骑着基路伯或坐在基路伯上表圣言最外在的意义。圣言中的神圣真理及其性质以也被称为基路伯的四活物来描述(以西结书1,9,10章),还以宝座中和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6等)来描述(参看我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破解启示录》239,275,314节)。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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