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9

259.圣言就像一个

259.圣言就像一个园子,可称作天堂乐园,其中充满各样美味和快乐。美味是由果实组成的,快乐是由鲜花组成的,而生命树就在这园子中间,附近是生命水的源泉,森林里的树木则环绕着这园子。人若通过教义拥有神圣真理,就会在这园子中间,就是生命树所在的地方,并实实在在地享受那里的美味和快乐。而如果此人所具有的真理并非来自教义,仅仅取自字义,那他就会在园子的四围,只能看到森林。但他若被教导虚假的宗教信仰,并确信其虚假,甚至不会在森林里,而是在森林之外寸草不生的沙砾之地。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这就是这些人死后的状态。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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