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论的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中的神圣真理遭到毁灭。其根本原因在于,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如前所述,其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这属灵之义在从人上达天堂的过程中被打开。属灵之义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纯正真理;所以,当人处在虚假中,并将字义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潜入属灵之义;它们一进入,真理就被驱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的路上。这好比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抛向另一人,在到达那人之前皮囊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对方随即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于是转身离开,闭上嘴巴,免得胆汁落到舌头上。或好比用香柏树的枝条包着的皮革瓶,里面所盛的醋满了虫子,这瓶子在路上碎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想吐,急忙扇走,免得臭味进到鼻孔里。
这还好比一个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碎,这条小蛇似乎被风吹进另一人的眼里,显然,这人会转身避开它。当具有虚假信仰的人阅读圣言,并用字义里的某些事物来确认他的虚假时,情况也一样。这时,圣言在上达天堂的路上会遭到拒绝,免得有任何这类事物流进来侵扰众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就好比针尖触到神经纤维或眼睛的瞳孔;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缩成螺旋状,退回到自己里面,眼睛一触及就会闭上眼睑。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剥夺与天堂的联系,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邪说是有害的。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类似于前面所阐述的事物(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及的事物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22节),其次所提及的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述(723节),现在所提及的事物,也就是“香木”和“象牙的器皿”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智慧与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层被属天的,第二层被称为属灵的,第三层被称为属世的。每个人自出生时就具有这三个层级;它们还总体上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为何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至于它在那些处于属天层之人,处于属灵层之人,以及处于属世层之人当中各是何性质,则无需在此阐述。不过,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仅说明那些属巴比伦的人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就足够了。之所以首先提及属灵之物,是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只要发自内心视圣言为神圣,就像他们嘴上说的那样,就能变得属灵。然而,他们无法变得属天,因为他们不靠近主,反而靠近死人或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为何其次提及属天之物。
“香木”之所以表示属世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之名源于“二”,“二”也表示良善。木是一种属世良善,因为木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石头也不是珍贵材料。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一样。“象牙”之所以表示属世真理,是因为它是白色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取自大象之口,也构成它的力量。为了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提到“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某种盛纳之物,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下列经文在某种程度上得以证实:
在玛拉的苦水因为丢进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刻有诫命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耶路撒冷圣殿外面用香柏木板遮顶,里面用香柏木贴墙。(列王纪上6:9,15)
在旷野用荚木做坛。(出埃及记27:1,6)
此外还能从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墙里的石头必呼叫,木梁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他们必以你的财宝为掳物,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以西结书 26:12)
对先知说:
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以色列人之名,在另一根木杖上写约瑟和以法莲之名;我要使它们(两根木杖)成为一根木杖。(以西结书37:16,19)
我们出银子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是作价来的。(耶利米哀歌5:4)
就如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把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他死,这人要逃到一座逃城。(申命记 19:5)
这是因为“木(把)”表示良善,因而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恶意,而是出于失误将同伴致死,因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可诅咒之物,如他们用木头雕刻偶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以赛亚书37:19;40:20;耶利米书10:3,8;以西结书20:32);还有,被挂在木头上就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23)。
“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从提及象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27:6, 15;阿摩司书3:15; 6:4;诗篇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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