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自然界中的例子有助于说明以下观念:圣言字义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纯正真理就隐藏其中;照着真理的表象简单地思考和言谈是无害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因为这会摧毁隐藏在它们里面的神圣真理。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所提供的说明和证据比属灵之物所提供的更清晰。在肉眼看来,太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绕地球旋转。于是,我们便据此说日升日落,从而有了早晨、中午、黄昏和夜晚,以及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因而有了日子和年份。然而,其实太阳静止不动,它是一个火海,是地球日复一日地自转、年复一年地绕太阳公转。人若出于简单的心思或无知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转,是不会破坏“地球绕轴自转,且年年绕黄道运行”这一属世真理的。但是,人若通过属世心智的推理、尤其凭圣言所说的日升日落而通过圣言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就会削弱真理,并毁灭它。然后,他几乎看不到真理,哪怕让他亲眼看到整个星空都以类似方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运转;然事实上,相对其它星而言,并无一颗星移离本位。表面的真理是:太阳在动;而真正的真理是:它并未移动。人人都照着表面真理说太阳升起落下;这样说是可以的,因为他只能这么说。不过,经确认后照着这表面真理思考就会使理性理解力变得愚钝、昏暗。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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