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自然界中的例子有助于说明以下观念:圣言字义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纯正真理就隐藏其中;照着真理的表象简单地思考和言谈是无害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因为这会摧毁隐藏在它们里面的神圣真理。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所提供的说明和证据比属灵之物所提供的更清晰。在肉眼看来,太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绕地球旋转。于是,我们便据此说日升日落,从而有了早晨、中午、黄昏和夜晚,以及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因而有了日子和年份。然而,其实太阳静止不动,它是一个火海,是地球日复一日地自转、年复一年地绕太阳公转。人若出于简单的心思或无知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转,是不会破坏“地球绕轴自转,且年年绕黄道运行”这一属世真理的。但是,人若通过属世心智的推理、尤其凭圣言所说的日升日落而通过圣言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就会削弱真理,并毁灭它。然后,他几乎看不到真理,哪怕让他亲眼看到整个星空都以类似方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运转;然事实上,相对其它星而言,并无一颗星移离本位。表面的真理是:太阳在动;而真正的真理是:它并未移动。人人都照着表面真理说太阳升起落下;这样说是可以的,因为他只能这么说。不过,经确认后照着这表面真理思考就会使理性理解力变得愚钝、昏暗。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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