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诠释启示录 #854

854.启14:2.

854.启14:2.“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从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中所得的荣耀。这从“从天上来的声音”和“众水”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上来的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因为“从从天上来的声音”涉及由此所说的话,这些话在此随之而来,尤其包含在“新歌”中,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众水”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水”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71, 483, 518节);由于这就是“水”的含义,所以有时从天上听到的说话声就像流水声;这就是行走在灯台中间的人子的声音:

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启示录1:15)

以及下面的话: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像众水的响声,像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9:6)

又:

基路伯翅膀的声音听上去就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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