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诠释启示录 #664

664.启11:11

664.启11:11.“过了这三天半”表示当完成时,因而表示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这从“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天半”是指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有新教会的开始时,完全或完整(对此,参看AE 658节)。经上说“过了这三天半”,是因为在圣言中,“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事实上,在圣言中,一切时间,如“时”、“日”、“周”、“月”、“年”、“时代”,表示状态,如在此表示当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剩下时,教会的最后状态。由于“日”表示状态,而《创世记》第一章论述了上古教会的建立,它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依次建立起来,所以在那里,经上说,头一日,第二日,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直到完成时的第七日,有晚上,有早晨(创世记1:5, 8, 13, 19, 23, 31; 2:2);那里的“日”不是指日,而是指那时人重生的相继状态,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在他们中间的建立。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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