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诠释启示录 #477

477.启7:15.

477.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因此,他们与主结合。这从“在神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神宝座前”是指与主结合。“站在神宝座周围”表示与主的结合(可参看AE 462节);“在神宝座前”所表相同。“在神宝座前”表示在主面前,因为主就在宝座上,如启示录7:17所说的,即:“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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