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360.启6:3–4.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361节);“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62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63节)。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364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因此,不被理解的圣言,由此在教会中产生纷争(365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366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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