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怒气、愤怒、报仇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以及做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人以孩子般的单纯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避免得罪祂,那么他就不会因这种单纯的信仰而被定罪。但如果他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事,以至于相信怒气、愤怒、报仇,以及从邪恶发出的一切类似的事存在于神里面,神出于怒气、愤怒、报仇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真正的真理;真正的真理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一个人不能发怒、愤怒或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被归于神,是因为这是表象。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321.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它拥有全能和全知之后。这从内义中的系列清楚可知,因为这就是刚才所论述的主题(参看AE 316a,b–319节);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这一点被承认,主因此被歌颂和赞颂;由于这种歌颂和赞颂是一种活生生的承认,即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拥有全能和全知,现在这种承认随之而来,所以这一点由“当他拿书卷的时候”来表示。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对主的赞颂按这种次序发生:首先,被高层天堂的天使赞颂;然后被低层天堂的天使赞颂;最后被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赞颂。高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8–10中;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1–12中;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3中;但下文特别论述了这些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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