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210.启3:9.“看哪,我要使那属撒但会堂的”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这从“属撒但会堂”的含义清楚可知,“属撒但会堂”是指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参看AE 190节)。故此处“属撒但会堂”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源于仁之信的人。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人“属撒但会堂”,是因为他们未处于信,尽管他们自认为处于信;并且他们弃绝仁,不将它视为得救的手段;然而,主却通过仁流入信,而不是流入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纯粹是其中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知识。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没有光照;因此,他们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种状态尤以“撒但会堂”来表示。没有仁,就没有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什么是信,什么是仁(《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就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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