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771.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教阶中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级别低者,在此表巴比伦毁灭后,他们对其宗教不再被承认为神圣,却被视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因此他们无法像以前那样通过这些手段谋利的悲伤。“客商”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低者,因为此前所论述的“地上的君王”表示级别高者(参看767节);因此,“地上的客商”表示那些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人。他们“哭泣悲哀”表示他们的悲伤,如前所述(767节)。“他们的货物”表示他们用来谋利或得好处所凭借的神圣或宗教事物。“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不想拥有它们,因为它们并非神圣事物,而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买”是指为自己获取(606节)。对此,我们在耶利米书读到:
巴比伦,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谋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 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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