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关于唯信仿佛大有能力的妄想。“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也就是此处所论述的,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所谓的“妄想”。“马”表示其心智内层的推理,它们就是如此(449节);“狮子”表示能力(241节);不过,这是出自谬论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通过他们藉以说服并迷惑人的谬论来推理(424节)。
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思想,谁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如他们所设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幻想吗?当没有良善从人进入行为中的信时,他们当中有谁知道关于行为中的信的情况,以及是什么使得信在状态中有效?罪的赦免,因而瞬间得救,不就是幻想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所产生的对豁免、功德、公义和神圣的估价,不也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于外在的合作,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它们不可能有结合,这纯粹是幻想(参看下文,606节)。与仁分离之信就是这样一种幻想;因为行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还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而言之,出自仁之信就是这个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和幻想的生物,就像产物形像,如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将理解力从信除去,就看不到这些幻想了;但是,要知道,凡将理解力从信除去的人,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数个世纪以来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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