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之人所具有的地狱之爱的表象。 “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俗称“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被称作“神职人员”(397,402节)。“大山”表示爱(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494,599节);这是此爱在那些此处所论述之人身上的表象,并且在天使看来就是如此;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388节);哪里没有仁,即没
有对邻之爱,也就是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不热的人当中(关于这种人,参看启示录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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