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香的烟”表示蒙接受和悦纳之物;所以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的烟因构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就是“拿他弗”(苏合香)、施嘉列(香锭)和喜利比拿(白松香)(出埃及记30:34);而且,这些香料的芳香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之类的事物;因为天上所闻到最香的气味就对应于天使们那源于其爱的感知。因此,在圣经许多部分,经上来说“耶和华闻到馨香的气味”。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3节)可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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