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怒气、愤怒、报仇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以及做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人以孩子般的单纯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避免得罪祂,那么他就不会因这种单纯的信仰而被定罪。但如果他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事,以至于相信怒气、愤怒、报仇,以及从邪恶发出的一切类似的事存在于神里面,神出于怒气、愤怒、报仇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真正的真理;真正的真理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一个人不能发怒、愤怒或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被归于神,是因为这是表象。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578.人若不与主合作,会是什么样,或说他的状态是什么,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当他对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有一种感知和感觉时,就好像某种令人不悦或不和谐的东西流入,比如一股难闻的气味钻进鼻子,一种不和谐的声音传到耳朵,一幅可怕的景象映入眼帘,或一种恶心的味道影响舌头。如果仁爱的快乐或信仰的愉悦真的流入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快乐之人的心智的属灵有机体,如果这种快乐和愉悦被强加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感到痛苦和折磨,最终陷入昏厥。由于心智是一个由连续不断的螺旋构成的有机体,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或在这种情况下,它会像蚁丘上的蛇一样盘绕和扭动起来。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充分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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