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4

254.前面说明,没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诠释启示录 #1007

1007.“看守衣服

1007.“看守衣服的”表示照祂的神性真理生活的。这从“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服”是指遮盖良善的真理(参看AE 64, 65, 195, 271, 395, 637节);因此,“看守衣服”表示照真理生活,在此表示照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总之,在灵界,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中发出一种通奸的气场,但只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发出的,而不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却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身上发出的,因为后者没有将邪恶与虚假结合起来,只有前者如此行。这种气场尤其从那些教导虚假,生活邪恶的牧师身上流出来,因为这些牧师玷污和歪曲了圣言。即便这些牧师在世上不是通奸者,他们也激起通奸;不过,这是一种被称为司祭通奸(sacerdotal adulter:或神职人员的通奸)的通奸,这种通奸有别于其它通奸。这一切清楚表明,通奸的起源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以及随之而来的邪恶与虚假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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