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3

253.鉴于圣言的每

253.鉴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婚姻,故耶和华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这样的表述经常出现,似乎他们是两个,其实是一个。因为“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圣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圣智慧的神圣真理方面的主。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在圣言多处被提及,但仍表示独一无二的那一位。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主救世主的教义(93节)。

诠释启示录 #770

770.“为耶稣基督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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