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3.鉴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婚姻,故耶和华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这样的表述经常出现,似乎他们是两个,其实是一个。因为“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圣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圣智慧的神圣真理方面的主。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在圣言多处被提及,但仍表示独一无二的那一位。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主救世主的教义(93节)。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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