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2

252.许多其它表述

252.许多其它表述也一样,如当提及欢喜时,也会提及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约珥书1:16)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撒迦利亚书8:19)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祢使我听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
在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欢喜”和“快乐”之所以一同被提及,是因为“欢喜”用来论及良善,“快乐”用来论及真理;换句话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因为“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换句话说,“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参看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参看启示录21:2,9;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及耶稣说: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诠释启示录 #27

27.“那忠信作见证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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