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通过圣言来说明圣言当中存在这种似乎重复同一件事的双重表述太过冗长,这得花费很多篇幅。不过,为了消除疑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及“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及“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
嗐!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国民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就是在忿怒中连连攻击众民的,在怒气中辖制列族的耶和华。(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听,众民哪,你们都来听。(以赛亚书34:1)我召了你,立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众百姓的见证,为万族的君王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强大的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23)
我使你不再听见各族的羞辱,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各族、各民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让列族笑谈他们,在众民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的产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在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我的眼睛已经看见祢的救恩,就是祢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祢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指着多民、多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祢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无有功效,推翻众民的思念。(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作了笑谈,在众民中做人摇头的对象。(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神治理万族,万民的甘愿者聚集。(诗篇47:3,8,9)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祢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使我因祢国民的欢喜而快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经文。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之所以一起被提及,是因为国民(或民族)表示那些拥有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拥有邪恶的人。而百姓(或人民)则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拥有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都被称作百姓(或人民),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则被称作国民(或民族)。因为凡拥有真理及其所赋予的聪明之人都在属灵国度,而凡拥有各种良善及其所赋予的智慧之人都在属天国度。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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