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从圣言来说明圣言里面有这种双重表达,这些表达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太冗长乏味了,因为这样做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怀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到“民族”和“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 3)
又: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 6)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它。(以赛亚书11:10)
又:
耶和华在愤怒中击打众民,打得无法医治,在怒气中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人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民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了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5)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羞辱,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和民族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约珥书:
不要让列族使他们成为笑谈,对万民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启示录: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人民和民族中救赎我们。(启示录5:9)
又:
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和民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 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一起提到了民族和人民(或百姓),因为“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而“人民”(或百姓)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和随之而来的聪明;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和随之而来的智慧。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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