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那些认真阅读圣言的人能看到,圣言里面有双重表达,它们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例如,弟兄与同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愤怒,民族与人民,欢喜与快乐,悲哀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似乎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弟兄、困苦、荒场、空虚、仇敌、罪、怒气、民族、欢喜、悲哀和公义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旷野、虚空、敌人、罪孽、愤怒、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然而,对一个不知道这个奥秘的读者来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等等,似乎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通过结合而成为一体。在圣言中,其它许多事物也都联结在一起,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这是因为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论及真理。同样,经上说,人应全心全灵魂地爱神;而且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因为“心”论及爱之良善,“灵魂”和“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单独被使用,没有其它添加,因为它们与良善和真理都有关。但这些和其它许多特征只对天使和那些既处于属世意义,也处于属灵意义的人来说,是明显的。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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