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0

250.那些认真阅读

250.那些认真阅读圣言的人能看到,圣言里面有双重表达,它们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例如,弟兄与同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愤怒,民族与人民,欢喜与快乐,悲哀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似乎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弟兄、困苦、荒场、空虚、仇敌、罪、怒气、民族、欢喜、悲哀和公义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旷野、虚空、敌人、罪孽、愤怒、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然而,对一个不知道这个奥秘的读者来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等等,似乎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通过结合而成为一体。在圣言中,其它许多事物也都联结在一起,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这是因为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论及真理。同样,经上说,人应全心全灵魂地爱神;而且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因为“心”论及爱之良善,“灵魂”和“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单独被使用,没有其它添加,因为它们与良善和真理都有关。但这些和其它许多特征只对天使和那些既处于属世意义,也处于属灵意义的人来说,是明显的。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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