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圣言里面有些表述似乎成双成对,看上去像是重复相同的东西。如,兄弟与同伴,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忿怒,国民(或民族)与百姓(或人民),欢喜与快乐,忧伤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看上去都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兄弟、困苦、旷野、空虚、仇敌、罪、怒气、国民(或民族)、欢喜、忧伤和公义等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荒场、混沌、敌人、罪孽、忿怒、百姓(或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等词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虚假。然而,在不知道这个秘密的读者看来,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等,都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联起来构成一体。圣言中的许多其它事物都是联起来的,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则论及真理。同样,当经上说人要“尽心尽性”爱神,或神要在人里面造“新心和新灵”时,“心”论及爱之良善,“性(即灵魂)或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因为既涉及良善,也涉及真理,故单独使用,没有附加的意思。不过,这些及许多其它事物只向天使和那些既拥有属世之义,也能接受属灵之义的人显明。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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