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圣言里面有些表述似乎成双成对,看上去像是重复相同的东西。如,兄弟与同伴,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忿怒,国民(或民族)与百姓(或人民),欢喜与快乐,忧伤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看上去都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兄弟、困苦、旷野、空虚、仇敌、罪、怒气、国民(或民族)、欢喜、忧伤和公义等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荒场、混沌、敌人、罪孽、忿怒、百姓(或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等词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虚假。然而,在不知道这个秘密的读者看来,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等,都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联起来构成一体。圣言中的许多其它事物都是联起来的,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则论及真理。同样,当经上说人要“尽心尽性”爱神,或神要在人里面造“新心和新灵”时,“心”论及爱之良善,“性(即灵魂)或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因为既涉及良善,也涉及真理,故单独使用,没有附加的意思。不过,这些及许多其它事物只向天使和那些既拥有属世之义,也能接受属灵之义的人显明。
490.启11: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表那些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之人,他们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祂结合。“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的,是一个“见证”,所以他们是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它的“见证人”;这一点从相关章节(6,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 12:11, 17)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所斩者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通过祂的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见证它;祂由此被称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启示录1:5 ;3:14)。并且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还有: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来的时候,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圣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那些如约翰那样通过主见证这一点的人也由“见证人”来表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约翰来是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2,14,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十诫被称为“法版”(the Testimony,即见证),如以下经文:
必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在法版之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法版前。(民数记17:4)
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31:7,18;32:15;诗篇78:5;132:12)。
关于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第二块石版则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不作恶时,结合就产生了;因为人在多大程度上停止邪恶,也就是做出悔改的行为,就在多大程度上为神所接受,并通过神行善。那谁是这一位神呢?在三个位格中的三位一体,或三一神不是那一位神;而是三位一体或三一以一个位格在里面的祂是那一位神,这神就是主。无论怎样纠缠于这些观念,你永远也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这是整部圣言所教导的事实,无论旧约的预言圣言,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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