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那些认真阅读圣言的人能看到,圣言里面有双重表达,它们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例如,弟兄与同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愤怒,民族与人民,欢喜与快乐,悲哀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似乎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弟兄、困苦、荒场、空虚、仇敌、罪、怒气、民族、欢喜、悲哀和公义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旷野、虚空、敌人、罪孽、愤怒、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然而,对一个不知道这个奥秘的读者来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等等,似乎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通过结合而成为一体。在圣言中,其它许多事物也都联结在一起,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这是因为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论及真理。同样,经上说,人应全心全灵魂地爱神;而且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因为“心”论及爱之良善,“灵魂”和“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单独被使用,没有其它添加,因为它们与良善和真理都有关。但这些和其它许多特征只对天使和那些既处于属世意义,也处于属灵意义的人来说,是明显的。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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