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诠释启示录 #119

119.“那自称是犹

119.“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认为自己因拥有圣言而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却不是之人的辱骂。这从“毁谤”和“犹太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毁谤”是指指责和辱骂;“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因为“犹大”在圣言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教义属于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1, 6363节)。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声称自己因拥有圣言而承认主,在祂的国度和真教义中,然而却不是的人,一般来说,那些声称自己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其实却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指责和辱骂。

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只知道在圣言的预言或先知部分,“犹大”和“犹太人”是指犹大和犹太人;但在那里,这些名字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所有处于教会的真教义,因而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假教义,从而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之人。所指的,不是犹大和犹太人,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圣言的一切细节,以及人名和地名都包含内义在里面。内义只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故“犹大”和“以色列”这些名字也表示这些事物。由于一个教会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天上的事物,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本质上构成教会之物,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那些照字面以为犹太人被带回到迦南地,他们被拣选,并注定优先于其他人而上天堂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而事实上,犹太民族只有极少数人能得救,因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在世上信主的人离世后仍信祂;但这个民族出于其信仰而完全抛弃了祂。

“犹大”表示其国度和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可以看出来;当内义解开这个预言时,每个支派在教会代表什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国度,或圣言所在的教会,这一点从论到犹大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犹大是个狮子的幼崽; 我儿啊, 你捕获了猎物便上去。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 直等细罗来到, 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 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9–11)

所提到的这些细节表示主的国度,或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解释了它们。

人若知道“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否认主,玷污圣言的人,就能知道在圣言的众多经文中,“犹大”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

雅各家啊,你听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以赛亚书48:1)

“雅各家”和“以色列”是指教会;“从犹大的水中出来”是指从出于圣言的教义中出来,因为教会来自这教义。“水”是指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参看AE 71节)。约珥书:

你们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你们远离他们的边界。到那日,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犹大必存到永远。(约珥书3:6, 18, 20)

“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表示歪曲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到那日”表示当那教会结束,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当中建立时;“犹大溪河都有水流”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丰盛;“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表示这些来自圣言。由此清楚可知,“必存到永远的犹大”不是指犹大或犹太民族,而是指所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处于良善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犹大”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怜悯犹大家,拯救他们。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为自己设立一个头,从这地上来;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必为大。(何西阿书1:7, 11)

撒迦利亚书:

那时,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因为我要住在你中间;那时,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必再度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1, 12)

又:

万军之耶和华眷顾祂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必使他们如战场上荣耀的马;我必使犹大家强盛。(撒迦利亚书10:3, 6)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继承它;祂仆人的种也要继承它;爱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以赛亚书65: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圣言中犹太民族被称为“选民”和“继承者或承受者”的这些和其它地方,所指的,都不是犹太民族,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一书引用《属天的奥秘》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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