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祂结合的人。“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是一个“见证”,因此,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它的人是“见证人”,这一点可参看相关章节(AR 6, 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启示录: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又: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所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出于祂的圣言,因而出于祂自己见证它;祂因此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启示录1:5; 3:14)。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见证人”也是指那些像约翰一样出于主作出同样见证的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 34)
又: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14, 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结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十诫被称为“见证”,如在以下经文中: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见证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见证前。(民数记17: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诗篇78:5; 132:12)。
此处要说一说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主的结合。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主的,一块是给人类的。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神;第二块石版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人不作恶时,结合就发生了;因为人停止作恶,也就是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神接受,并出于神行善。但谁是这一位神呢?当三一和三位一体在三个位格中时,这三一或三位一体神不是一位神;而其中三一或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中的那一位,是一位神,这位神就是主。无论你如何编织或纠缠你的观念,你永远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的观念,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或说在位格上是一。整本圣言,无论旧约先知书,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都教导,情况就是这样,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清楚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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