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796.“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这从“行事的权柄”和“四十二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行事的权柄”是指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行为;因为刚才提到的“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因此,“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摧毁这些的行为。“四十二个月”是指完全的荒废和完结(参看AE 633节),因而是指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四十二”也与列王纪下(2:24)中的数字四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熊撕碎(参看AE 781c节)。
这一节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对教会的摧毁,当教会的真理变成虚假,教会的良善变成邪恶时,教会就完全被摧毁了。这是由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教义造成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信之教义是教会的教义,而被称为道德神学的生活教义是一种法庭教义或说在外的教义,被认为可以随时为教会服务,但它里面没有任何救恩,因为没有任何信;然而,当与生活分离时,信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因而不能拯救任何人。
人们以为,人凭分离之信的教义能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相信。人的确能知道、思考这些事,甚至能凭理性之光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然而,他仍没有它们里面那在死后将长久保持的信。因为属于生活的信会保留下来,而与生活分离的信不会保留。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生活,只要他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违反主。死后,来自这种生活的信就等待着人,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属于与人同在的主。由此清楚可知,人凭唯信甚至不相信有一位神;那么他怎能相信其它事呢?由此可推知,分离之信的教义摧毁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死后与我交谈的这些人的状态很清楚地向我显明了。只洁净杯盘的外在,不洁净里面的分离之信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在灵人界短暂停留后,就弃绝了他们在世上所说所信的属于他们信仰的一切;他们要么承认自己为神,要么承认在权力和地狱所知的技艺上很擅长的其他人为神;他们甚至嘲笑他们曾在世上称之为圣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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