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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