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9

249.前面说明,在

249.前面说明,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哪里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也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事实上,当教会,即教会之人处于真理时,主就会以良善流入他的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当教会之人处于对真理的理解时,主就会通过仁之良善流入他的理解,从而将生命注入它。每个人里面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因而是智慧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因而是仁爱的容器。这两种官能必须构成一体,以便人可以成为教会之人或教会成员;当人用真正的真理来形成他的理解力,表面上看,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做的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情感,这是由主做的时,它们就构成一体。通过这种方式,人既拥有真理的生命,也拥有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他的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在他的意愿中;当这两种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种生命,而不是两种。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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