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8.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包含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至今不明白这一点,也不可能明白,因为以前圣言的属灵之义尚未揭示出来,而唯有通过属灵之义方可看到该婚姻。圣言的字义隐藏两层含义,就是所谓的属灵之义和属天之义。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教会;而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主。而且,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真理;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良善。圣言由此存在这样一个婚姻。不过,这一点只向那些通过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知道那些话和名字的人显明。因为有些话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论及这二者。所以,若不了解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圣言细节中的婚姻。这就是为何该秘密迄今为止尚未被揭示的原因。正因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这样一个婚姻,所以圣言经常采用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两种表述。然而,它们并非重复,因为其中一种表述涉及良善,而另一种涉及真理。这二者合在一起就构成它们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个单独的事物。圣言的神性圣洁也由此而来,因为每一个神性行为中都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融合。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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