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8.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包含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至今不明白这一点,也不可能明白,因为以前圣言的属灵之义尚未揭示出来,而唯有通过属灵之义方可看到该婚姻。圣言的字义隐藏两层含义,就是所谓的属灵之义和属天之义。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教会;而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主。而且,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真理;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良善。圣言由此存在这样一个婚姻。不过,这一点只向那些通过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知道那些话和名字的人显明。因为有些话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论及这二者。所以,若不了解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圣言细节中的婚姻。这就是为何该秘密迄今为止尚未被揭示的原因。正因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这样一个婚姻,所以圣言经常采用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两种表述。然而,它们并非重复,因为其中一种表述涉及良善,而另一种涉及真理。这二者合在一起就构成它们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个单独的事物。圣言的神性圣洁也由此而来,因为每一个神性行为中都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融合。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即将诞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她腹中所怀的孩子(这孩子的出生将在第五节予以论述)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会看到,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除了表示孕育和产生那些具有属灵生命的事物外,并非表示别的。“她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示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以赛亚书54:1)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纯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有丈夫的”和“多有儿女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
生产七次的妇人衰萎而气绝。(耶利米书15:9)
这同样论及犹太人。
我们也曾怀孕疼痛,所产的竟像风一样,我们在地上未曾行什么拯救的事。(以赛亚书26:18)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未觉疼痛就生出男孩;大地岂能一日而生,一个民族岂能一时而产?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产难。(诗篇114:7)
唉,今日,婴孩临到生产的关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训必大大痛苦(travail,分娩的阵痛),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5,16)
我听见产妇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疼痛的声音,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喘着气,但开双手,说,我有祸了,我的灵魂由于杀人者发昏。(耶利米书4:31)
剧疼和痛苦必将他们抓住,他们疼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胎儿的产期不当迟延。(何西阿书13:12,13)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耶和华啊,你要使他们胎坠乳干;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何西阿书9:11,12,14,16)
在这些经文中,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也是以涉及产痛的许多事来描述的,在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此外,耶和华,就是主,被称为“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以赛亚书44:2,24; 49:1,5);“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表示改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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