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先知书中的许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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