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7.在先知书,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以色列或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如何因他们歪曲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而全然毁坏、化为乌有。摧毁一个教会的,正是这种歪曲,而非别的什么。对圣言的理解,无论真假,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都被描述为“以法莲”。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故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诗篇78:9)
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作战的教义。因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被接受(创世记48:5,11等)。也因此,摩西在祝福以色列众子时,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将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不过,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光景在先知书也以“以法莲”来描绘,尤其是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9,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慈爱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早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二者一起歪曲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终日加多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和“加多虚谎和强暴”是指歪曲真理并因此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理解的歪曲,也就是对其纯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就是决定教会是哪类教会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全然毁坏,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因何西阿书这本先知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正解的歪曲,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又因“行淫”表示其中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1章),又去爱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章),以此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通过圣言说明并证实:教会的性质取决于圣言在教会如何被理解。若教会的理解基于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样的教会就是优秀而珍贵的;若其理解基于歪曲的真理,那它就是毁坏、甚至污秽的。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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