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在先知书,有

247.在先知书,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以色列或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如何因他们歪曲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而全然毁坏、化为乌有。摧毁一个教会的,正是这种歪曲,而非别的什么。对圣言的理解,无论真假,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都被描述为“以法莲”。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故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诗篇78:9)
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作战的教义。因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被接受(创世记48:5,11等)。也因此,摩西在祝福以色列众子时,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将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不过,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光景在先知书也以“以法莲”来描绘,尤其是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9,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慈爱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早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二者一起歪曲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终日加多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和“加多虚谎和强暴”是指歪曲真理并因此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理解的歪曲,也就是对其纯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就是决定教会是哪类教会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全然毁坏,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因何西阿书这本先知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正解的歪曲,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又因“行淫”表示其中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1章),又去爱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章),以此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通过圣言说明并证实:教会的性质取决于圣言在教会如何被理解。若教会的理解基于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样的教会就是优秀而珍贵的;若其理解基于歪曲的真理,那它就是毁坏、甚至污秽的。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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