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在先知书,有

247.在先知书,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以色列或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如何因他们歪曲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而全然毁坏、化为乌有。摧毁一个教会的,正是这种歪曲,而非别的什么。对圣言的理解,无论真假,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都被描述为“以法莲”。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故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诗篇78:9)
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作战的教义。因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被接受(创世记48:5,11等)。也因此,摩西在祝福以色列众子时,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将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不过,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光景在先知书也以“以法莲”来描绘,尤其是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9,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慈爱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早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二者一起歪曲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终日加多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和“加多虚谎和强暴”是指歪曲真理并因此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理解的歪曲,也就是对其纯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就是决定教会是哪类教会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全然毁坏,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因何西阿书这本先知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正解的歪曲,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又因“行淫”表示其中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1章),又去爱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章),以此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通过圣言说明并证实:教会的性质取决于圣言在教会如何被理解。若教会的理解基于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样的教会就是优秀而珍贵的;若其理解基于歪曲的真理,那它就是毁坏、甚至污秽的。

诠释启示录 #1034

1034.启17:2

1034.启17:2.“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从“行淫”和“地上的诸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地上的诸王”是指教会的真理,“王”是指真理,“地”是指教会。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王”,人们以为由此所指的,是王或他们的国;但在圣言中,“王”表示所有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灵义所在的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就是“王”的含义(可参看AE 29, 31, 553, 624e, 625节),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的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基督,就是地上的诸王元首,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5–6)
又: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好叫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16:12, 14)
“王”因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绝大部分词语也都有反面意义。这就是以下本章经文中的“王”的含义:
那兽的七头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启示录17:10)
又: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12)
又:
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启示录17:18)
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那兽,地上的诸王和他们的军队都与骑白马的作战。(启示录19:19)
这一切清楚表明,“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淫妇行淫”表示什么,即表示教会的真理被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歪曲了。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地上的诸王与那女人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地上诸王,就必为她哭泣哀号。(启示录18:3, 9, 11)
但以理书中的“王”具有相同的含义:
至于第四只兽的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必有另一个王兴起,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24)
“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此,神性真理在其中掌权作王的天堂被称为“祂的宝座”。这就是为何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天上天使和地上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以及“天国之子”和“继承人”;因此,他们就是在主被称为“万王之王”的地方(如启17:14和19:16,以及其它地方),“王”所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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