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众所周知,教会与其教义一致,而教义来自圣言。然而,确立一个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教义的完整和纯正,因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建立并构成个体人里面特定教会的,也不是教义,而是遵从教义的信仰和生活。同样,对于一个人来说,建立并构成具体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与真理相一致的信仰、与良善相一致的生活;人从圣言获得这些真理与良善,并将其运用到自己身上。圣言就像深藏大量金银的矿山,还像越往深处矿石就越宝贵的矿山。这些矿山照着人对圣言的理解程度而被打开。若不照着圣言本来的样子、照着它的核心和深处去理解圣言,那么圣言就无法在人里面形成一个教会,就像亚细亚的矿山不会使一个欧洲人变得富有一样。若他是矿山的主人和开采者之一,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对于那些为从中提取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而探究圣言的人来说,圣言就像波斯王、莫卧儿或中国皇帝所拥有的宝藏。而教会中人则像管理宝藏的各级官员,他们被允许照自己想要的取用。另一方面,那些只是拥有并阅读圣言,却不寻求纯正真理来建立信仰、寻求纯正良善来指导生活的人,就像那些通过道听途说得知那里有大量财宝,却从未由此获取分毫的人。那些拥有圣言却未从中获取丝毫对纯正真理的理解,或对纯正良善的意愿之人,就像是这类人:他们自以为很富有,然而钱都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或持有的是别人的地产、房屋和财物。谁都能看出,这不过是幻想。他们还像这类人:他们出行时身穿华衣、乘驾镀金的马车,后面和两边有护卫,前面有开路的,然而这些没有一样是他自己的。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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