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1

241.在天堂,圣言

241.在天堂,圣言是以属灵的风格写成的,而属灵的风格与属世的风格迥然不同。属灵的风格纯由字母组成,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特定意义。字母之上和之间都有虚线、曲线和点,用来增强意义。属灵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类似于我们世上的印刷体;而属天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在有些情况下就像阿拉伯字母,有些情况下则像古希伯来字母;不过,它们上下弯曲,并且上面、之间和里面标有点。甚至每一个点都包含某种完整意义。这就是天使文字的性质,对他们来说,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是用符号来表达的,智者能借此理解每个名字的属灵和属天之义。如摩西表示通过他写成的神之圣言,该圣言通常被称为历史圣言;而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分别表示主的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亚伦”表示主的祭司职份;“大卫”表示主的王权;雅各众子的名字,或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与天堂和教会相关的各种意义;主十二门徒的名字意义也一样;“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那里约旦河两岸的地方和城市表示属于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数字也是如此,天上的圣言词汇中甚至找不到数字,取代而之的是这些数字所对应的事物。由此可见,天上的圣言在字义上类似我们的圣言,同时与其对应;故它们为一。
值得注意的是,天上的圣言就是这样写成的,以至于简单人以简单的方式来理解,智慧人以智慧的方式来理解。因为如前所述,字母上面有用来增强意义的曲线和点,简单人注意不到它们,也不了解它们;但智慧人却能留意它们,并照其智慧的程度,甚至智慧的最高程度而赋予它们意义。所有大型社群都有经由受主启示的天使所写的圣言复本,它被保存在他们的圣所中,免得圣言的一点一划在别处被更改。我们世人所拥有的圣言与天上的圣言在这方面很相似,即:在世上,简单人也是以简单方式、智慧人以智慧方式来理解圣言的,只是这种情形发生的方式有所不同。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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