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

24.⑸从古至今,多

24.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前面(8节)说明,神的一体性被内在地铭刻在每个人心里,因为这种观念形成来自神并影响人灵魂的一切流注的核心。但是,它之所以没能由此降至人们的理解力中,是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人必须凭借这些知识才能向上攀升遇见神。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即预备自己接受神,而相关的知识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以下内容就是所缺失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理解力刺透到一个点,在此足以使它明白神是一,只能有一个神性存在,祂是自然万物的源头:
①迄今为止,没人知道有关灵界的事,灵界就是灵人和天使的居所,也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②同样没人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
③从这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并作用于内在人,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不计其数且是实质的属灵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不计其数且是物质的一切属世之物。
⑥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属灵与属世之间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就其本质而言,什么是属灵的。
⑦也没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就照这三个层级排列。
⑧同样没人知道,人的心智也被划分为三层,以使它死后能被提升到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不过,这取决于人的生活和信仰。
⑨最后,若非通过一个神性存在,所有这些事物丝毫不能存在;而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己,因而是首先的,是初,是万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是缺乏的。然而,正是经由它们,人们才能攀升并逐渐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能攀升,但要这样来理解,他是被神提升。人运用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但当凭借自己的理解力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铺平了道路。知识能使人的理解力攀升,而神则将它握在手里并引领它。这知识好比雅各看到的天梯,它立在地上,直达天堂,天使凭借它向上攀升,而耶和华就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13)。当这些知识匮乏,或人们鄙视它们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理解力的提升好比立在地面的梯子,它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就是世人居所的窗户,但未抵达第二层,就是灵人居所的窗户,更未抵达第三层,就是天使居所的窗户。其结果是,这个人没能逃脱充斥其眼、耳、鼻的自然界大气和物体。他通过这些东西所获得的有关天堂,以及神的存在和本质的观念都是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之类的观念。若通过这类观念思想,那么人对神就无法形成任何结论,如神存在与否,是一位还是数位,更不用说其存在与本质的性质了。这就是从古至今多神信仰的源头。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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