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前面(8节)说明,神的一体性被内在地铭刻在每个人心里,因为这种观念形成来自神并影响人灵魂的一切流注的核心。但是,它之所以没能由此降至人们的理解力中,是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人必须凭借这些知识才能向上攀升遇见神。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即预备自己接受神,而相关的知识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以下内容就是所缺失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理解力刺透到一个点,在此足以使它明白神是一,只能有一个神性存在,祂是自然万物的源头:
①迄今为止,没人知道有关灵界的事,灵界就是灵人和天使的居所,也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②同样没人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
③从这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并作用于内在人,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不计其数且是实质的属灵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不计其数且是物质的一切属世之物。
⑥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属灵与属世之间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就其本质而言,什么是属灵的。
⑦也没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就照这三个层级排列。
⑧同样没人知道,人的心智也被划分为三层,以使它死后能被提升到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不过,这取决于人的生活和信仰。
⑨最后,若非通过一个神性存在,所有这些事物丝毫不能存在;而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己,因而是首先的,是初,是万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是缺乏的。然而,正是经由它们,人们才能攀升并逐渐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能攀升,但要这样来理解,他是被神提升。人运用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但当凭借自己的理解力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铺平了道路。知识能使人的理解力攀升,而神则将它握在手里并引领它。这知识好比雅各看到的天梯,它立在地上,直达天堂,天使凭借它向上攀升,而耶和华就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13)。当这些知识匮乏,或人们鄙视它们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理解力的提升好比立在地面的梯子,它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就是世人居所的窗户,但未抵达第二层,就是灵人居所的窗户,更未抵达第三层,就是天使居所的窗户。其结果是,这个人没能逃脱充斥其眼、耳、鼻的自然界大气和物体。他通过这些东西所获得的有关天堂,以及神的存在和本质的观念都是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之类的观念。若通过这类观念思想,那么人对神就无法形成任何结论,如神存在与否,是一位还是数位,更不用说其存在与本质的性质了。这就是从古至今多神信仰的源头。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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