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9.世人与天使藉着圣言的属世之义或字义实现联结,这一事实也是为何每个人自受造时就有属天、属灵和属世这三个生命层级的原因。然而,人只要尚在人世,就处于属世层。不过,他若拥有纯正的真理,同时也处于天使的属灵层;他若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就处于属天层。然而,在死之前,他不会进入真正的属灵层或属天层,因为这两个层级被包裹和隐藏在他的属世观念中。因此,当死亡除去属世层后,属灵和属天层就保留下来;那时,其思想观念就是出自这两个层级。这些事实清楚表明,唯独圣言是灵和生命的源头,如主所说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我所赐给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约翰福音6:27)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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