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753.“因为魔鬼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因为他们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这从“魔鬼”和“下到他们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魔鬼”是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对此,参看AE 740节);“下到他们那里”当论及魔鬼时,是指在他们中间,迷惑他们,并被他们接受。魔鬼所下到的那些人是指“住在地与海上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纯属世和感官的人,他们因弃绝被称为仁爱的信仰生活而变得如此。那些因宗教而弃绝这种生活,从心里相信并声称行为无助于得救,拯救人的,是唯信和敬拜的虔诚之人,只要在行动或行为上弃绝良善,把自己交给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欢乐,就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这些人因仍是属世的,甚至变得感官化,所以便快乐地接受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因为属世人自出生时起就在这些邪恶中,除非他也变得属灵,否则他继续留在其中。事实上,当人变得属灵时,他便与天堂相通,并接受由此而来的良善,从主经由天堂所接受的良善移除邪恶,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照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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