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198.“必这样穿白衣”表示取决于真理和对它们的接受的聪明和智慧。这从前面的阐述(AE 195—196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白衣”是指神性真理。“穿白衣”表示取决于真理和对它们的接受的聪明和智慧,因为一切聪明和智慧都照着对神性真理的感知和在生活上的接受而来自神性真理。看见真理,并区分它们的品质是出于感知;照真理生活是出于接受;人照着这种感知和接受而拥有聪明和智慧。不是来自神性真理,仅来自世俗事物的聪明和智慧不是聪明和智慧,只是知识,因而是一种推理能力。因为聪明就是从内心在自己的心智里面感知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但那些只因世俗事物而智慧的人从内心在自己里面感知不到真理,而是从其他人那里看到真理;从其他人那里看到仅仅是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不会进一步进入心智的直觉或视野之下,仅仅是为了它们可以被证实。如今教会大多数视与生活分离的唯信为拯救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因此,真理不进入他们的灵,只进入属世人的记忆;然而,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无法经由其它途径,只能经由人的灵,也就是他的灵魂而进入他;人的灵完全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而不是取决于其脱离生活的记忆;当人处于来自主的爱和仁之良善时,天堂之光就进入他的灵;当他处于那良善时,也处于信。没有爱或仁,人就没有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40节);此外,什么是真正的聪明,什么是仿造的聪明,什么是虚假的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346–3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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