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的”在此表示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不会屈服。之所以说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战胜魔鬼,是因为“魔鬼”表示一切邪恶。“承受这些为业”表示进入天堂,并拥有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从而进入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如儿子和继续者那样,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那里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之所以成为祂的儿子,是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主因此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13: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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