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揭秘启示录 #54

54.“我一看见祂,

54.“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由主的这种临在所产生的人自己生命的衰微或丧失。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临在,就是诸如主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临在,甚至无法承受诸如祂在其圣言最内层里面那样的临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承受太阳在自己那样的临在,否则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经文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0;士师记13:22)
正因如此,主才在天堂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如同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在自己里面的主就在这太阳中。然而,主缓和、节制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临在。这一切通过遮盖来实现。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行的。祂甚至通过遮盖与敬拜祂的每个人同在,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遵守我命令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 23)
我要在你们里面,你们也要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见主的荣光,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以及为何三个门徒一见主的荣光,就困倦打盹,有云彩来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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