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266.“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通过将神性良善与祂人身中的神性真理结合。在圣言中,“犹大”表示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大卫”表示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大卫”表示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 44节)一书;“犹大”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6, 266, 350节)。由此可知,“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表示主通过将神性良善与祂人身中的神性真理结合而征服地狱,使一切恢复秩序。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字义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亲自降生世间,属犹大支派大卫一系。然而,这些话包含灵义在里面,如前面常说的,当中的人名皆表示真实事物,因而“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大卫”不是指大卫,而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灵义由此而来。之所以在此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启示录的灵义现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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